法制网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叶帅 杨佳闻
近日,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破获一起盗窃案,嫌疑人朱某捡拾他人手机,并从支付宝内盗刷3020元,民警找到嫌疑人朱某时,朱某正在某娱乐场所挥霍。
2019年8月18日18时许,在乌鲁木齐打工回乡的潘先生准备从乌鲁木齐乘坐T308次列车到湖北黄石,上火车后才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具体在哪里丢失的,潘先生已经记不起来。本想手机已经用了将近2年,而且价格也比较便宜,便不想再寻找,准备到达黄石后再更换新的手机。
可是当潘先生用新手机登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后,发现其手机支付宝内的金额,在8月18日至20日期间分4次被转走了3020元钱,前3次分别转走了1000元,最后一次转了20元。
意识到自己的钱被盗刷,潘先生立即打电话向乌鲁木齐站派出所求助。
潘先生向民警提供了两张支付记录截图,乌鲁木齐站派出所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分别在乌鲁木齐米东区两个超市进行消费,嫌疑人可能还在乌鲁木齐附近活动。
民警立即到超市进行调查走访,超市店员表示嫌疑人在18日当天,来店里询问能不能将支付宝里的钱套现,店员拒绝了嫌疑人。19日嫌疑人又找到店员,说该手机是其父亲的手机,忘了密码,想把钱取出来,因为没有设置支付密码,支付1000元以下的金额时不需要密码便能支付,店员请示店长,便同意支付相应的手续费帮其将钱取出来。
民警通过超市的监控录像,锁定了嫌疑人朱某后,将朱某的照片带到另一家超市进行辨认,超市员工认出了朱某,并表示20日白天,朱某还到超市买过东西,当时朱某穿着隔壁洗浴中心的衣服。
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赶到超市旁边的洗浴中心,通过前台实名登记信息,发现朱某正在洗浴中心里消费。在洗浴中心中找到朱某时,朱某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违法,正在用盗刷出来的3000余元挥霍,民警立即将其抓获,带回乌鲁木齐站派出所。
据了解,朱某一直在乌鲁木齐米东区打工,8月18日经朋友介绍到无锡去干活,赶到乌鲁木齐站时,朋友打电话来说工程还没谈好,先不要来无锡了,朱某便准备退票返回米东区,在候车厅上卫生间时,捡到了潘先生掉的手机,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发现了潘先生支付宝内有3020元,并且没有设置支付密码,朱某见财起意,有了盗刷3020元的打算。返回米东区后便从超市刷了2700元现金,到某洗浴中心挥霍。其余的钱用于直接刷支付宝购物以及套现手续费支付。
8月18日到20日,朱某一直在洗浴中心住宿。直到21日凌晨12点民警找到他。朱某被带回派出所时,还说盗刷失主的支付宝,算是给失主不设置密码的一个教训。如今在审讯室中朱某得知自己即将面临刑事拘留后悔不已。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电子交易方式时,需要设置较为复杂的密码,以防被人盗窃。在公共场所要看护好自己的财物,手机丢失后要立即冻结电子账户里的资金,以保护自身财产不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