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唐荣 通讯员罗小永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通过现场搜查、拘留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等强制措施,24小时内顺利执结了一批拖欠劳动报酬的涉民生案件。
该案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盐田法院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均被拒收,被执行人也迟迟未履行义务。经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有存款,但经现场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正常经营并有营业收入。盐田法院依法作出搜查决定书,对被执行人的财务会计账簿、办公电脑等进行搜查取证。经核实,被执行人每天的营业收入大部分汇入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庄某某的妻子廖某某的个人账户。
多次督促履行无果后,盐田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8月28日下午,在3名盐田区人大代表的见证下,盐田法院20余名干警赶赴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现场执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考虑到被执行人系酒店,为了不影响其正常经营,法院采取不贴封条、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活封”。
同时,盐田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庄某某接受询问,庄某某辩称其从未收到过法院发送的任何文书,并称对于法院通过电话、短信息通知其履行没有记忆。
因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也未报告财产,盐田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庄某某拘留15日。随后,盐田法院将拘留庄某某的情况通知其妻子廖某某,并督促廖某某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在庄某某被拘留12小时后,廖某某拿着现金到盐田法院将全部案款交纳到位。
收到案款后,盐田法院第一时间通知所有申请执行人前来领款,所有案款于8月29日全部发放完毕。从强制执行行动开始到申请执行人拿到案款,恰好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