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中院快速调处一起油品交易纠纷

2019-11-13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86℃

法制网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戎喆 周继祥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审执衔接,灵活运用高效保全、分期履约、分次解封的司法手段,成功调解一起涉案标的达6500余万元的大宗油品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中交(舟山)浚航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某公司长期开展大宗油品交易,但因国际油价波动剧烈,被告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累计拖欠原告油品货款达6500余万元,被告股东某公司为该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原告在多次催讨未果后向舟山中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股权、房产、土地、海域使用权及油罐等财产。

由于该案需对外省公司进行保全,且涉及不同地域的多个资产,标的额大、时间紧、任务重。舟山中院自贸区法庭受理后第一时间进行合议,坚持“既要充分保障原告权利、也要尽可能减轻对被告企业基本经营影响”的衡平思路,研究确定“先查控银行账户、后冻结其他资产”的方案。因被告账户所在银行不支持网络查控,承办法官与执行法官加强协作,及时到现场进行柜面冻结;在委托外地法院协助办理的同时,舟山中院执行法官奔赴多地办理被告公司的房产土地、海域使用权、油罐、股权等财产保全手续。

财产被保全后,被告公司主动与法院及原告联系商量付款事宜。考虑到本案标的金额较大,一次性付款会影响被告企业基本经营,自贸区法庭耐心细致地做好原告工作,最终采取分期支付欠款、分批解除保全的方案,即每支付欠款一笔,裁定解除部分保全,直至全部履行到位。该方案获得双方当事人认可。目前,被告已按期履行到位,原告专门赶赴舟山向法院赠送锦旗表达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