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会议以网络方式召开,直播现场设置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债权人(2019年11月1日前依法申报债权)通过输入账号、密码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参加会议。
会议由西宁中院民二庭组成合议庭主持,管理人授权代表、债务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职工代表、工会代表现场参会。债务人控股股东代表、第二、三大股东代表、青海省人民政府国资委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的代表等现场列席会议。
此次通过网络方式公开召开债权人会议,是西宁中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中信息化建设的有益探索与尝试,也是青海省首例通过网络方式召开的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极大提升了债权人参会的便捷程度,降低了债权人会议召开成本,提高了债权人参会积极性,据统计,参会债权人占申报债权人数的98.7%,最大程度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