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4月15日,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民事侵权纠纷案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5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担任听证员,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新闻媒体参加。民事诉讼监督引入听证机制,在青海省属于首次。
案件系经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再审判决后,申请人(原审原告)不服生效判决,向平安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平安区检察院以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为由向平安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未采纳。平安区检察院跟进监督,向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海东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赔偿数额争议较大,采用听证方式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
听证会上,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及主张充分阐述,专家作为中立第三方对案件进行点评、分析,使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进一步清晰,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一步理顺。为办好此次听证会,青海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从听证内容、听证基本程序的确定及听证提纲的制定等都给予了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