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助力民营企业穿越至暗时刻

2020-04-24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23℃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龚婵婵

员工到岗率100%,流水线作业有条不紊……在复工复产的大背景下,浙江慈溪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正如火如荼地赶制一批来自美国特斯拉的集成铆钉订单。

事实上,如今这样的局面来之不易。十年来,因陷入巨额经济纠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过得并不轻松。

“正是因为检察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仅挽救了我的家庭、企业,还保障了500多名职工的就业。”采访中,叶某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拿到判决书后,他终于可以全身心地投入生产经营。

遭遇诈骗 因存疑不起诉

自2002年创办以来,叶某的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先后成为通用、福特、克莱斯勒的一级供货商,特斯拉在中国的核心供应商,是宁波市成长潜力型企业、慈溪出口创汇百强企业。

此前,叶某曾为同村老乡戚某的银行贷款和高息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或反担保。2010年6月17日,戚某以归还高息借款为由,向叶某借款500万元,一个月后离开慈溪逃亡外地。

“当时我的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原来筹集用于研发和试验新产品的资金,全部被用来替他还债,这对我公司来说是致命的打击。”据叶某介绍,戚某的债权人纷纷找上门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公司遭打砸,他又被迫支付了1000多万元的钱款,总计造成3000多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此外,由于反担保责任被起诉,公司资信记录受影响,直接损害了与美国主要汽车公司的合作,出口美国市场的汽配件数量和金额出现大幅滑坡,一度濒临破产。

2010年9月,叶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救济。2014年8月,潜逃在外的戚某被抓捕归案。2015年9月,慈溪市公安局以戚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

因当时证据无法证实戚某有非法占有借款500万元的主观故意,也无法查明款项的去向和戚某携款潜逃的证据,全案未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标准,且案件已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2016年5月23日,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戚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请依法核查处理!”2016年11月底,在收到叶某的来信申诉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制发交办通知书,提出周密的指导意见,并督促做好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

细致复查 夯实证据链条

戚某向叶某借款时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500万元借款去向仍未查清……为逐个突破难点,宁波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姚红文、徐萍与慈溪市检察院原承办检察官密切配合,深入商讨案情,30多次前往案发地调查取证,走遍了该案涉及的所有银行、担保公司和相关街道所在村,共调取银行流水明细100多份,补充制作证人证言20多份。

“案件复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叶某忙于四处维权,一度想要转卖企业,多次劝说他安心经营,好在他最后想通了。”徐萍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通过重新审查原在案证据、补充调取新证据、重新讯问戚某,戚某的虚假报表、虚假账目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更为关键的是,检察官查明戚某在外逃前11天内,分别以购买原材料、银行转贷为由,向另外4名被害人诈骗396万元的犯罪事实,原侦查阶段认定的从叶某处诈骗所得钱款也从500万元改为700万元。

在高额负债,已明显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仍虚构借款用途,骗取借款后并未用于约定借款用途,逃匿归案后又不交代取现资金真实去向。一条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逐渐形成,戚某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得到证实。

考虑到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宁波市检察院将新调取的全部证据移交慈溪市检察院。随即,慈溪市检察院派员前往戚某潜逃后落脚的云南河口追查资金转移等情况。2018年3月,慈溪市检察院移交全案材料,公安机关对该案重新立案侦查。

同年4月,浙江省检察院、宁波市检察院联合对该案进行公开答复。“考虑到本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我们专门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人员到场,共同参与释法说理和答复等相关工作。”浙江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周芳介绍说。

“通过公开答复会,我更加清楚地知道我的案子当初为什么不能起诉,申诉阶段补充到了哪些证据,下一步进展处理情况。”回忆起两年前公开答复会上的场景,叶某历历在目,当天,他申请撤回申诉,表明息诉息访。

有力指控 获得公正判决

2019年2月,慈溪市检察院审查查明,戚某除了以归还高息借款为由骗取叶某700多万元外,还以购买原材料、银行转贷等为由,骗取另外4名被害人共计396万元外,增加认定戚某以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为由,骗取叶某及其公司担保或反担保涉案金额550万元,以戚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向慈溪市法院提起公诉。

借款或担保前嫌疑人是否有还款能力?是否采用了骗取手段?钱款是否用于约定用途?事后是否有还款意愿?庭审中,慈溪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朱军路围绕“非法占有目的”这一焦点,抽丝剥茧,层层深入,有力指控。

12月20日,叶某终于等来了他期盼多年的好消息。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戚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0万元,责令戚某退赔被害单位及各被害人经济损失。该判决已生效。

“感谢检察机关用过硬的业务素质为我们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提供强有力支持和司法保障,我也会努力进取,把企业做得更强。”叶某介绍说,近年来,在宁波检察机关和当地政府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公司已有了起色,今年已接到来自特斯拉、普罗特拉、宝马等多家知名汽车制造商的零配件订单。

“这起申诉案的办理,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助企的有力作为,而且很好地体现了检察工作理念和刑事诉讼格局在这十年间的深刻转变。”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表示,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要切实担负起诉前主导责任,加强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等工作,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使有罪者得到追诉,无罪者得到保障。“从本质上说,检察官是炒菜者,而不是端菜者。”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对涉非公经济案件的法律监督,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最高检部署,浙江检察机关从去年7月起,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共排查相关线索1124件,其中立案监督案件线索210件,公安机关按通知要求立案52件,撤销案件1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线索914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80人,被采纳4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