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慕煊
“看了执行促进专区,才明白自动履行有这么多好处。法官,我同意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和律师费,今天就可以履行。”近日,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水头法庭“一揽子”调撤一批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11年,徐某等人分别承揽了宁波一家水利建设公司中标建设的平阳某农业生态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公司于2014年1月统一与他们结算,确认尚欠徐某等8人工程款共计77.94万元。此后,公司陆续支付了60.31万元,剩余的17.63万元工程款却迟迟未履行。
2020年7月,徐某等8人分别向水头法庭提起诉讼。水利建设公司在收到传票后,授权工程负责人陈某处理该案。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徐某等人担心如果分期还款,对方还是会继续拖欠。为了妥善化解该案,力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官又联系陈某到水头法庭执行促进专区进一步调解。
之后,法警带领陈某认真参观专区,告知其调解后自动履行可减免部分诉讼费、避免公司信用受损等。看了专区后,陈某意识到了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严重后果,如果案件判决生效,有能力执行却拒不履行,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极有可能会被判刑。
随后,陈某便代表公司与徐某等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及律师费共计16.34万元。签字后,陈某立即通过手机转账全额履行。徐某等人收到款项后,向法院申请撤诉。因该案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法院依法免除了案件受理费。
以往,该院在寄送诉讼材料时一并向当事人寄送自动履行告知书,但收效甚微。今年以来,平阳县法院通过建强阵地,设计、投建执行促进馆(专区),率先在水头法庭打造执行促进专区。专区以图文、视频等形式,生动地将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如减免受理费、信用修复,以及浙江高院史上最严执行措施、逃避履行义务后果、拒执典型案例等内容展示出来。
“目前,我们法庭利用专区加强在诉讼各阶段引入这种‘半强制’教育,特别是开庭后的当事人一律由法警引导到专区参观,让其更直接、深刻地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水头法庭庭长陈贤锋说,今年1月至7月,水头法庭自动履行率达54.67%,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平阳县法院院长刘万成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以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长效机制,下一步在院机关建设执行促进馆,并在县矛调中心、鳌江法庭打造执行促进专区,扩大教育的辐射面,形成“一馆三专区”大格局,起到强法院执行、促自动履行、树司法权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