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督促监护令“回头看”

2021-11-12 来源:法制网 热度:533℃

“你们的心理辅导效果真好,孩子这段时间变化可大了,不仅不犟嘴,还主动帮忙干活……”近日,在河南省新安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李的父亲激动地说。

今年4月,新安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结伙盗窃、抢劫案,承办检察官陈振坤阅卷后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小李、小张犯罪时均未满十六周岁。通过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以及询问两人的父母,陈振坤进一步了解到,小李、小张均在初一辍学后接触了社会不良人员,多次结伙盗窃工地施工设备及建筑材料,销赃后挥霍消费,是派出所的“常客”。因二人长期在外流浪,父母即使想要管教他们,也束手无策。

因小李、小张两人均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未构成盗窃罪,该院依法对二人作出不批捕决定。不批捕程序走完了,如果没有跟进的后续措施,任由二人再次进入社会,后果恐怕并不乐观。于是,陈振坤和同事立即商讨二人不批捕后的帮教措施,一方面对两个孩子实施专人跟踪帮教,定期做心理疏导;另一方面考虑到孩子父母在教育方面的不足,对两个孩子的父母也同步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修复被破坏的亲情,并分别向小张和小李的父亲发出督促监护令。

在第四次帮教活动上,小李的父亲表示,经过检察官的帮教,小李懂事很多,再也没有跟社会不良青年一起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两个孩子有了可喜的变化,帮教工作有了起色,但从长远考虑,家庭教育才是根本,监护人职责全面履行才能保证两个孩子以后健康成长。”陈振坤说。

今年8月,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的问题,新安县检察院向未成年人小李、小张的监护人再次重申督促监护令,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重视家庭教育,关注子女身心健康,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日前,两对父子再次来到该院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接受检察官的特殊预防帮教及家庭教育指导。(刘立新 张聚辉 林恒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