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法院为企业经营发展解决后顾之忧

2021-11-12 来源:法制网 热度:821℃

江苏省镇江市是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聚焦产业强市,将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司法助力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等16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审结商事、破产、知识产权案件12771件,以优异的审判执行工作实绩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护航。

正向鼓励——

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本案山水湾公司的违约并未根本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如果判令解除合同将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在审理宝堰镇前隍村委会与镇江山水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中认为。

2007年,山水湾公司经镇江市丹徒区政府招商引资,与该区宝堰镇前隍村委会签订多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先期承包该村近900亩土地,计划投资4.45亿元用于特色农业生产开发。合同签订后,山水湾公司已先后投入3亿余元用于道路、机耕道、土地整形、生态沟渠、日光温室、苗木栽培等项目建设。后由于山水湾公司法定代表人遭遇交通事故等原因,公司多次拖延支付土地流转使用费,村委会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受理该案后,镇江中院认为,山水湾公司在争议发生前已取得了相关部门的项目规划许可,并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用于项目建设,在案涉土地承包协议先前履行中,该公司能够足额缴纳土地承包费用,违约并未根本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且公司开发项目包括田园综合体、文旅、康养等,为附近村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带动整个乡村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的改善。

为避免社会资源浪费,鼓励企业帮扶乡村项目能够继续推进,承办法官多次下乡组织双方协商调解。二审法院积极与前隍村村委会沟通,分析山水湾公司运营给村集体带来的经济利益,最终村委会同意就合同继续履行与公司进行协商。法院又积极联系山水湾公司,提出改善经营的意见建议,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土地承包协议继续履行,山水湾公司限期支付土地承包费。

“创新创业福地,山水花园名城”是镇江的城市定位。据了解,2020年,镇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近7万家,民间投资比重达到77.2%。为切实落实好“保护市场主体”的要求,近年来,全市法院全面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防止强制执行对企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慎重采取保全措施,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并积极修复企业信用,对全市4257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告企业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定修复方案。根据修复方案,目前已有307个曾经的失信被执行企业退出失信名单。

主动作为——

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4月17日,镇江中院牵头与镇江市法学会、丹阳市委市政府共同举办了“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专题论坛,对加强金融机构对破产程序的参与和支持、便利破产企业涉税事务处理、完善资产处置配套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省社科院院长夏锦文在论坛致辞中充分肯定了两级法院的破产审理工作:“近年来,镇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质效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也逐步优化,破产案件审理取得了新成果。”

江河汇房地产项目由于一次性投资额度过大,拖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资金链中断而被迫停工,开发商汇丰公司向镇江中院申请破产重整。2017年10月16日,镇江中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确定了债权总额为24.8亿元后,重点开展了招募投资人的工作。但投资人考虑到投资风险较大,股权转让模式阻力重重,导致收购价格低于16亿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不足20%,收购资产模式因此功亏一篑。

镇江中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通过引入融资的方式实现续建重整。经多轮磋商与艰苦谈判,最终确定由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融资近3亿元。

历经大半年的探索和磨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得以召开,镇江中院最终裁定正式批准江河汇项目重整方案,该案也成为镇江市首家以续建式重整方式盘活企业的案例。2019年7月,该项目如期开盘,商品房成交套数不断刷新,楼盘成了炙手可热的“香饽饽”。

2019年以来,镇江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要求,积极主动构建“9+2”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出台破产审判全流程管理等9个文件、推行府院联动等两项制度,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该院还率先推行破产案件全流程关键节点限时办结,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从36个月压降至12个月,降幅达66.7%;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减至120天。

源头调解——

促进企业握手言和

“公司发展前景这么好,市场占有率也不错,还是要以和为贵,尽量协商解决,为以后的长期合作打下基础。”9月15日上午,在镇江市总商会人民调解中心驻润州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站,调解员陈开亮和被告公司委托人谈到。

陈开亮向记者介绍,该案中原、被告两家企业长期有业务往来,2014年,原、被告签署预拌砂浆供销合同,约定原告供应砂浆2047吨,货款47万余元,被告支付了32万元后剩余货款却迟迟未支付,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陈开亮接手该案后,发现被告迟延履行支付余款主要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开始考虑原告跟对方公司协商分期付款、被告支付利息这一调解方案。

根据这一方案,两天后该案成功调解。调解过程中,原告公司感动于调解员和被告公司的诚意,决定免除其迟延履行欠款的利息,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协议。自2020年11月26日成立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调解工作站已登记受理案件153件,结案142件(含转立案),涉案标的额5496万元,调解成功44件。日前,该工作站被授予“江苏省优秀商会调解组织”称号。

为民营企业成长发展松绑减负,镇江法院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上下功夫。

2020年11月16日下午,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小夫赴城中村宣讲民法典,并对村内170余名中小企业负责人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作专题辅导,以上率下推动法院“法官进网格”活动。

此外,全市法院成立20个联系小组,为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风险防控提供精准法律服务。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先后走访3678家企业,向企业发放疫情防控常用法律知识、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等资料,参与矛盾纠纷源头处理3154次,快调快处涉诉矛盾纠纷6148件。(朱旻 孙彩萍 常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