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尤勇军
2021年3月30日晚,16岁的小兰(化名)与陈某等4人一起喝酒唱歌至深夜。凌晨5时,因为一直联系不上小兰,小兰的朋友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民警迅速开展排查,最终在一家酒店发现小兰。
酒店房间里,小兰还醉酒未醒,同时现场还有一名男子。民警发现小兰疑似遭遇性侵,遂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将其余3人传唤到案并刑事拘留。4月23日,该案提请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9月15日,九龙坡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对刘某、吴某提起公诉。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孙文静敏锐察觉到,此案暗含一条怠于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监督线索。根据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共同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0年12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联合出台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包括居(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医院、旅馆、宾馆等。
“酒店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负有报告义务,其相关工作人员未及时履行报告职责,造成未成年女性被强奸的严重后果。”孙文静介绍,本案中酒店监控显示,凌晨2时12分,小兰被一名男子背着走进酒店大厅,另一名男子在一侧搀扶,几人顺利上楼。而在这一过程中,酒店并没有工作人员上前询问登记。
事实上,酒店服务员当晚发现有异常情况并到房间门口查看、询问,但未及时报警,导致该女性未成年人被强奸,造成了严重后果。
在九龙坡区检察院办理的另外两起未成年女性被性侵案件中,也有类似情况,未成年少女与成年人共同住宿,酒店均未对未成年人办理住宿登记,也未查验其身份证件。
办案中,目睹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家庭遭受伤痛,孙文静陷入沉思。她认为,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必须首先解决强制报告责任主体不会、不敢、不知道报告的问题。
为此,九龙坡区检察院向相关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查处违法单位,强化强制报告制度的刚性,确保制度落实落地;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报告主体的责任意识;对辖区内旅店业经营场所开展集中清查整治,排除安全隐患;建立协作机制,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相关公安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集中整治,组织辖区旅馆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开展《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专题培训,确保每一名旅馆经营负责人明确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让旅馆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熟知要求内容,熟会操作流程。确保旅馆前台工作人员对入住的未成年人身份、同行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及监护人的知情情况进行询问并如实做好记录,对发现六类可疑情形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情况登记,对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或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要在能力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好未成年人。将住宿经营单位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持续加强对旅馆经营单位的督导检查,确保“五必须”要求落实到位。案发所涉三家酒店分别受到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强制报告制度无疑将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六部负责人何可介绍,下一步,该院将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大强制报告宣传力度,强化强制报告制度刚性,确保制度落实落地,使今后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人员和单位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情形的,不敢、不能隐瞒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