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崔善红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海南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凤超作的工作报告中获悉,2021年,全省法院持续开展执行攻坚,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8237件,执行到位金额131.54亿元,执行工作实现新突破。
紧盯薄弱环节
切实解决执行领域突出问题
海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于2021年9月开展了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不及时查封等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非常感谢法院,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2021年11月18日,在海口中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执行人曾某玲动情地说。
当天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海南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在全省法院设立执行案款发放现场21处,为151件执行案件的158名申请执行人共计发放执行案款5.4亿元,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2021年10月19日,海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文平带队到海口中院调研时,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场抽查了部分法官执行案件办理进展情况。
紧盯薄弱环节,常态化开展执行督导,是海南高院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有力举措。从2021年10月开始,海南高院三位院领导分别带队,分片区对执行工作和执行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对督导时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
通过规范执行行为,开展执行专项整治活动,海南法院共查找问题242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全年网络拍卖7828件,成交金额23.14亿元,既为当事人节约佣金7842.7万元,又防止了执行不廉。
打通执行堵点
实现执行联动查人找物不再难
2021年11月22日,在向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送达《协助查控函》的10多天后,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就接到了公安民警通知交接已被采取“临控”措施的被执行人符某的电话。
第二天上午,在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执行法官刘少杰终于见到了一直与法院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符某,并与公安民警顺利办理了对符某的交接。迫于司法拘留的威慑力,符某将筹集到的两万元现金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提供保证人担保,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据了解,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人找物已成为海南法院执行工作的常态,这主要得益于海南高院与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加强和规范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执行工作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情,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我们在执行工作中,查扣被执行人的车辆后只是在系统上显示车辆处于查扣状态,因为我们没有技术手段,追踪不到被查扣车辆的实际位置,致使车辆迟迟无法实际被扣押,导致执行不能。”海口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苏铭介绍。
为破解执行工作中的信息壁垒、沟通不畅等问题,2021年9月16日,海南高院与省公安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执行信息网络查控系统不完善、与公安机关查人找物联动不足存在信息壁垒等执行堵点难题。
2021年,海南高院持续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建设,与海南省纪委监委、海南省委组织部会签《移送失信和妨碍执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法》,与海南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等单位联合会签文件,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合力破解执行查人找物堵点难题,及时兑现对胜诉当事人的承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扭住涉民生案
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2021年7月20日,三亚中院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仅用两天时间便成功将涉案执行款4959万余元工程款执行到位,顺利地解决某公司拖欠的213名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力消除了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
2021年6月29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在海口市美兰区人社局设立“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巡回法庭”,为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2305件,已结案件数2032件,共执行到位5083万元,司法救助50人,司法救助金额达130.76万元。
省高院执行局负责人胡春城介绍,根据最高法工作部署,从2021年10月开始,全省法院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涉诉信访案件、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以及涉民生案件和涉小微企业、涉金融、涉党政机关、涉“黑恶”财产等各类案件执行到位,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执行是胜诉当事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提高执行到位率是海南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项生动实践,对高质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3月,海南高院下发《关于开展提高执行到位率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为期8个月的提高执行到位率专项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95.24%,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显著提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与执行信访办结率均为100%,在全国法院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