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检察院吗?张某反映无力继续抚养她儿子了,她儿子还未成年……”近日,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到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一个求助电话。
接到电话后,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该未成年人可能面临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的问题。对此,该院立即开展调查,协调公安机关帮助民政部门收集相关证据。
经调查,男孩阳阳(化名)今年12岁,是张某和丈夫12年前捡来的,在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收养至今。目前,张某的丈夫已去世,张某因四级肢体残疾,生活困难,无力继续抚养阳阳。阳阳的抚养和监护处于空白状态。
办案检察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与区民政部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阳阳的监护问题。经民政部门审查,阳阳符合儿童福利机构救助资格。但是,办理送养手续期间,阳阳应当由谁来监护?
为填补阳阳的“监护空白”,该院向阳阳住所地乡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根据法律规定对阳阳进行临时监护。乡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解决了阳阳的生活问题。
今年1月,在民政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下,阳阳的送养手续办理齐全,阳阳被妥善安置在了当地儿童福利院,户口、就学等问题也同步得到解决。
为切实加强对监护困境儿童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该院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护困境儿童综合司法保护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检察机关、法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共享,合力解决监护困境儿童的生活问题。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普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对监护职责不到位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时给予救助和关爱,通过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相关负责人说。
肖俊林 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