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一名货车司机受雇帮忙搬家,在开车载着几名民工前往搬家地点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一名民工死亡。7月15日,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对这名司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其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0年8月9日下午,司机洪某驾驶一辆轻型箱式货车载着4名民工,从海口市龙昆南路前往海秀路某酒店为雇主搬家。因天气闷热,坐在后车厢的民工王某等人要求不要关紧车厢门。但是,当车行驶上南大桥路段时,由于颠簸,车厢左侧后门被甩开,导致民工姜某(61岁)摔出车外,当场死亡。
车辆技术检验分析报告认为,该小货车的灯光系统、制动系统不合格;经交通事故认定,洪某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姜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洪某与姜某家属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先行赔偿5万元。姜某家属对洪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书面请求司法机关对洪某从宽处理,最终洪某获刑8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