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派出所协警得知在贵溪某出租房有一群疑似传销人员,在未征得单位领导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行动,逼迫传销人员将手机和财物交出后进行了瓜分。近日,江西省贵溪市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伍财、汪娇龙、汪冬良,对另一犯罪嫌疑人邓建文由贵溪市公安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作为贵溪市某派出所的协警员,平时由领导安排负责辖区的巡逻工作。2015年8月份,犯罪嫌疑人张伍财通过他人得知,在贵溪某小区有疑似传销人员,在未将此事向领导汇报的情况下,与另三名协警员商量私自前往该出租屋,将其中的传销人员赶走,并弄几部手机用。
8月12日晚20时许,在张伍财的带领下,四人来到了出租屋内,自称为贵溪市公安局民警,要求屋内人员交出手机及现金,待传销人员交出自身携带的手机钱物后,四人便将房内人员全部赶出,并勒令他们立即离开贵溪。之后,四人将所得财物进行了瓜分。几名被害人认为事情蹊跷,既不对他们进行询问,又不做任何谈话笔录,也没有扣押物品的手续,便来到贵溪市公安局报案。次日,四人得知事情败露,来到贵溪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贵溪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四名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财物鉴定价值为108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