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的王某是石家庄市鹿泉县人,一直未婚,在石家庄的高档饭店做大厨,并开着眼镜店。事业有成但年近不惑的王某渐渐有了危机感,于是在一家婚恋网站上做了登记。不久之后,王某与,33岁的宁波人李凤相结识。网聊后,他俩约好在宁波一宾馆见面,王某见到李凤后觉得正是自己的意中人,当天两人就发生了关系。
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李凤其实早已结婚,还有一个十岁的女儿。为了能“钓鱼上钩”,她用林语熙的假名在网上登记,欺骗王某说自己未婚,家里开了工厂,生活阔绰。
两人确定关系后,李凤就办了两张银行卡,她谎称自己的钱会被继母取走,卡是以同学名义办的,让王某给她往卡上转钱。从2013年8月至2015年10月,她多次以资金周转不开、投资生意、做人流等多种原因,向王某索要钱款。二人总共相见了4次,在一起租住宾馆相处时间也不过十余日,期间王某通过银行给李凤转账及直接给予现金共计50余万元,除一部分还了家里的旧账外,其余被李凤全部挥霍一空。
近日,犯罪嫌疑人李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