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身份和高档包装,四川籍男子利用婚恋网站结识多名女子,以谈恋爱为名骗取钱财30万元终被识破。3月1日,湖北省远安县院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邓祖强批准逮捕。
经查, 2011年11月间,犯罪嫌疑人邓祖强(男,28岁,小学文化程度,农民,四川人,离异,无固定住所,长期以赌博为业)虚构身份情况(邓康,大学文化程度,在杭州有房地产,在武汉等地开有大酒店等),在某婚恋网站上登记注册。2011年12月中旬,受害人王某(女,30岁,湖北宜昌人)通过网上聊天方式认识邓康(邓祖强使用的假名),12月末,王某在昆明市与邓祖强见面。在二人相处过程中,邓祖强始终隐瞒自己真实的身份和经济状况,逐渐取得王某的好感和信任,并逐步实施其诈骗计划。2012年1月上旬,邓祖强以投资办矿急需资金为由,向王某借款。王某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分多次借款给邓祖强共计金额19万元。邓祖强诈骗得逞后,对王某的态度发生变化,引起王某的怀疑。王某经过多方了解,发现“邓康”的身份情况全部虚假,方觉上当。2012年1月14日,王某向远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刑侦大队立案侦查后,于2012年1月29日,在当阳火车站将再次流窜远安实施诈骗的邓祖强抓获。邓祖强接受审查后交代,在获得王某的“借款”19万元后,并非投资办矿,而是用于偿还赌债和赌博挥霍。
同时,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发现,2011年8月至11月间,邓祖强采取欺骗手段,与暂住在上海市的女子林某建立恋爱关系,多次骗取林某现金共计10万元。
邓祖强供述中承认其虚构身份与多名女子建立恋爱关系,但极力推脱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
公安机关通报案情后,远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派出侦查监督科干警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出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的建议后,公安机关积极收集证据后提请逮捕。经审查,现有证据足以证实邓祖强以婚恋获取他人信任为手段,隐瞒真实身份,虚构投资办矿等事实,骗取他人钱财近30万元,并将钱财用于赌博进行挥霍,毫无偿还能力,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