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青年冒充外交部官员谎称能帮办升学骗取老乡钱财

2016-02-17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12℃

北漂青年陈某冒充外交部官员,以自己能通过关系帮助解决升学、追回欠款等问题为由,骗取家乡父老钱财。经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被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限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尖山村的陈某,2007年在北京某学院大专毕业后,一直在北京打工,且日子过得不好,手头也比较拮据。2011年初,为了过上心目中的好日子,于是就打起了骗钱的主意,在与家乡的亲人和同学朋友聊天时,都谎称自己在外交部工作,是某司长的秘书,关系网比较广,如果有困难要帮忙,他有关系能够帮到。家乡亲人和同学朋友因多年未见陈某,加上陈某确实在北京多年,经口口相传和多次聊天后也就相信了他。

2011年4月的一天,与陈某父亲关系比较好的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中心校的唐某志,为其儿子唐某科到北京上大学一事找到陈某,要陈某帮忙,陈某谎称没问题,但需要钱打通关系。当天唐某志给了陈某现金6000元。2011年6月底,唐某科的高考成绩出来后,陈某让其随便填个北京的学校,称之后可以帮其转入北京交通大学。9-11月期间,陈某以疏通关系需要钱为由,让唐某志、唐某科共转账17000到其账户内。然后,陈某将钱用于自己消费,并未为唐某科到北京交通大学读书一事运作,唐某科也未进入北京交通大学就读。

2011年6月的一天,陈某的初中同学唐某晶的堂妹唐某意,为了帮其父亲唐某辉追回工程款,经唐某晶介绍,加入了陈某的QQ号,在聊天时,陈某谎称能帮唐某辉追回工程款,但需要提供6400元用于疏通关系,于是唐某意就将6400元打入了陈某的账户内。事后,陈某将钱用于自己消费,并没有为追回唐某辉的工程款协调关系,唐某辉的工程款也没有被追回来。

2011年8月的一天,陈某的初中同学何某某因父亲想竞选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某村的村主任,便打电话问陈某能不能帮忙让他父亲当上村主任,陈某就讲没有问题,但是需要花点钱跑下关系,大概需要15000元。何某某称没有问题,等事成之后另外给陈某5000元作报酬。之后,陈某就把其堂弟的银行卡账号发给了何某某,8月14日,何某某就将15000元打到陈某堂弟的银行卡上,陈某把钱取出来后,全部用于日常开支。过了几天,陈某打电话骗何某某说已经开始操作了,还打了电话给江华县的某某县长,并说认识河路口镇一些领导,还说过几天县里会下来人帮忙,要何某某放心等。

后因何某某父亲没有选上村主任,何某某才发觉被骗,于是打电话给陈某,这时的陈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说在外面出差不方便接电话,再后来就联系不上了。

2015年6月3日16时,陈某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民警在西城区北三环中路18号抓获,后被移交湖南江华警方。经审讯,陈某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的事实,多次骗取被害人钱财,总计44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