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刘海鹏
微信等聊天软件兴起后,很多人专职或兼职做微商,期望依靠自己的熟人圈子和辛勤劳动,赚钱养家或挣点外快。然而,却有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把目标对准了朋友圈中的微商、代购。
近日,山东省胶州市公安局经过细致侦查、周密部署,派出由刑侦大队、网警大队、中云派出所组成的精干警力辗转贵州、重庆等地,成功打掉一个以“毛巾代理”为幌子的网络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涉及诈骗案件127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
家住胶州的张女士是一名全职妈妈,平时在微信朋友圈里卖些小商品贴补家用。今年年初,她通过微信结识了一名自称做毛巾批发的高姓女子,两人一来二去熟络起来,就聊起了通过微信卖毛巾的生意,张女士很快被拖进了一个几百人的购物群,面对精致的产品照片,加上架不住人多氛围热烈,张女士被逐步拖入了一个精心织就的“代理陷阱”。
张女士称,她最初是“特约代理”,在初次购买并转卖256元的毛巾货品后,成功得到“上家“奖励60多元。后来,在“上家”和“下家”的联合引诱下,她又购买了8840元的货品,做到了级别最高的“总代”,但尚未从兑现到“上家“承诺的两千多元奖励费时,“上家“和“下家“却都把她拉黑了。
发现上当后,张女士才回过神来:原来“上家”和“下家”本就是一个团伙,他们联手让她先尝到“初级代理”后盈利的甜头,使她逐渐放松了警惕,最终一次性骗取她8840元。
据警方侦查,这个11人的团伙以彭某(男,23岁,贵州金沙县人)为头目,成员为他的妻子、妻弟等年龄相仿的亲朋好友,长期租住在贵州省贵阳市太慈桥附近某工具厂宿舍内。自2018年11月起,该团伙通过捏造网络身份、发布虚假信息等手段,制造毛巾供应商的假象,骗取微信好友信任,进而以批量拿货并授予代理权的名义,向受害人索取货款。
据彭某等嫌疑人交代,他们的“公司”内部管理“分工明确、流程精细”,每人都注册了一个微信号,集中在一个“毛巾销售群”里,收集好假冒相关场景的图片,拟定好聊天“脚本”,并分工扮演“卖家”“买家”两种角色,即他们内部术语所称的“大号”和“小号”。“大号”一般以“某某妈妈”等昵称出现,能够更容易接触被骗人;“小号”一般以“某某足疗”等昵称出现,给人以足疗店经营者可能会购买毛巾类用品的假象。
用“小号”与某目标微商(可能成为后来的受害者)加为好友的两三天后,小号”突然联系该微商,称看到该微商朋友圈发布的毛巾不错,有意向购买。这个时候目标微商就会联系诈骗团伙的“大号”,说有人要买毛巾。之后,“大、小号”用提前准备好的脚本,一起忽悠目标微商落入陷阱,骗取代理费。
据嫌疑人交代,大多数在尝到甜头后的目标微商后来都成了受害人,他们在“上家”和“下家”联合编造的一系列场景蒙蔽下,逐渐都选择了做“总代”,向“上家”转账8840元。
“由于诈骗的最后环节是‘下家’需要支付货款后,受害人再得到‘上家’转来的本金和奖金。为了让受害人免于报警,这个团伙还会煞费苦心编造‘下家’遭遇车祸等意外的虚假信息。”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嫌疑人会将提前准备好的车祸现场、医院救治照片发给受害人,让受害人深信,是‘下家’遭遇了意外而不得不中断交易。对有的受害人,该团伙甚至还会象征性的给受害人发一些劣质货品作为补偿,以制造正常交易的假象。
目前,该团伙10名成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因在哺乳期被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