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赡养费被拘留联络员协助终尽孝

2019-06-30 来源:法制网 热度:837℃

法制网讯 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庞建 近日,在居委会和司法所便民联络员共同协助下,被执行人庹某林一次性支付了赡养费,至此,申请人庹某远与被执行人庹某林赡养费纠纷一案,在重庆市黔江区法院顺利执结。

庹某远与庹某林赡养费纠纷一案,因庹某林未按生效判决向庹某远支付赡养费,庹某远向黔江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在执行中,扣划庹某林银行存款813.81元支付给庹某远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庹某林其他可供执行财产。2019年1月17日,申请执行人庹某远向黔江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庹某林在同村一秦姓家中,黔江法院执行人员连夜赶往黔江区黑溪镇某村,几经周折终于将被执行人庹某林强制传唤至黔江法院。被执行人庹某林因与申请执行人矛盾激烈,明确表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黔江法院工作人员释法明理后仍不悔 改,黔江法院依法对其拘留十五日。

执行过程中,黔江法院多次走访被执行人庹某林居住地居委会及司法所,居委会及黑溪镇司法所便民联络员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表示将会积极帮助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2019年6月18日,居委会及司法所便民联络员再次上门,对被执行人庹某林耐心开导,一方面讲明法律规定子女均负有同等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通过亲情感化,“百善孝为先,父母拉扯大子女不容易”。经过便民联络员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庹某林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随即将2017年尚欠庹某远赡养费及2018年全年赡养费、本案执行费委托居委会便民联络员陶某某转交至黔江法院。在便民联络员陶某某、刘某某见证下,黔江法院当场将案款转交到申请执行人庹某远手中,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基本的道德要求。该案的顺利执结,不仅在于法律强制措施的威严,更是便民联络员不辞辛劳、积极协助的成果。便民联络员参与赡养费纠纷执行,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让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