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青海互助法院强制执行

2020-09-02 来源:法制网 热度:110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徐鹏 通讯员苗丽春

近日,青海省互助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申请执行抚养费案件,通过执行,为申请人执行到位抚养费20000元,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韩某与吴某相识后开始同居生活,生育男孩亮亮。次年亮亮的父亲吴某离家出走后至今未归,亮亮一直由其母亲韩某抚养。韩某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男孩亮亮由其抚养,吴某每月给付亮亮抚养费1000元直至满18周岁。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协议,亮亮由韩某抚养,吴某一次性给付亮亮抚养费20000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付清。

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吴某分文未给,导致韩某难以维系小孩亮亮的生活、教育等开支,多次催促未果,韩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经送达执行文书后,吴某以多种理由拖延,经传唤拒不到庭,吴某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决定寻找吴某,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人员坚持不懈下,最终将吴某围堵并传唤至庭,了解到夫妻双方矛盾较深,吴某不愿意给付子女抚养费,执行法官从情和法的角度,给其做思想工作,告知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将采取强制措施。在亲情力量感化和执行震慑下吴某开始转变想法,表示想和亮亮见个面后履行案件款,在执行法官的协助下父子见面,遂吴某将20000元抚养费交给执行人员,此案顺利执结。

互助县法院为有效保障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力度,实现案件“快执、快结”目标,2020年以来共执结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53件,执行标的174.7万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法官提醒

夫妻双方离婚,无论是感情破裂还是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婚姻已经走到尽头,然而曾经的爱情结晶——孩子是无辜的,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当父母离婚后,抚养费对其生活显得尤为重要,保护好孩子权益,别让孩子再受伤。作为父母不抚养子女、不履行监护职责,不仅会遭受道德谴责,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