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余东明 通讯员章伟聪
韩女士在本市一家美容门诊部做鼻部美容整形失败,留下比较严重的后遗症。因不接受对方仅同意返还全部手术费12.5万元的解决方案,韩女士将该美容门诊部告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长宁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70.1万余元。近日,上海长宁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美容门诊部对韩女士的医疗损害承担主要责任,赔偿韩女士各项损失共计40.1万余元。该判决已经生效。
手术失败 索赔不成
老家在东北的韩女士,早年做过一次单纯隆鼻手术,之后又做过一次综合整形和鼻翼切除手术。虽经两次手术,韩女士对自己的鼻部形态仍不满意,并觉得呼吸不太顺畅。2017年4月初,韩女士找到上海这家美容门诊部,要求做进一步的手术治疗。
门诊部对韩女士进行检查后当即制定治疗方案,并于当晚在全麻下对韩女士进行手术治疗,具体包括:鼻假体取出术、鼻尖延长抬高缩窄、鼻小柱延长、鼻小柱基底凹陷矫正、鼻翼基底凹陷矫正、鼻尖瘢痕修复、鼻翼软骨重建、鼻孔畸形矫正、歪鼻矫正、鼻背假体植入术。留院观察一天后,韩女士出院,并支付医疗费12.5万元。
然而,韩女士没想到,这次手术不仅没有解决呼吸不畅的老问题,还产生了经常流鼻涕的新情况。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鼻翼部位有明显凹坑,而且鼻孔畸形凹陷。2018年1月,韩女士再次来上海到一家三甲医院整复外科就诊,医生诊断为鼻翼畸形:鼻部畸形,鼻腔大小不一,不对称,鼻腔细长型,呼吸影响。建议做鼻腔成形术。韩女士随即与美容门诊部交涉。门诊部承认手术失败,但仅同意退还全部手术费12.5万元。
对簿公堂 讨回公道
2018年8月,韩女士向上海长宁法院起诉,要求涉案美容门诊部赔偿损失。考虑到之前手术也有问题,韩女士要求门诊部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承担90%的责任,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赔偿70.1万余元。
案件审理期间,上海长宁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就被告门诊部对韩女士的诊疗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是否构成医疗损害等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认为:“本例属于对患者人身的医疗损害,涉案门诊部在医疗活动中存在手术指征不严谨的医疗过错,与患者韩女士的目前鼻部状况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认为,韩女士“目前后果非完全由医方的手术操作不当所造成,原有鼻畸形亦与目前状况有相关性”。鉴定意见最终认定韩女士的状况构成八级伤残,被告门诊部应负主要责任。
上海长宁法院审理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定被告美容门诊部对韩女士的合理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法庭逐项审核了韩女士的诉讼请求,在保留韩女士后续治疗费用诉权的情况下,剔除韩女士诉请中计入的未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判决被告门诊部应支付韩女士各项赔偿款共计40.1万余元。该判决已经生效。
爱美心切 莫失警惕
与韩女士美容失败的遭遇不同,竺小姐则是在整形医院做整形手术过程中遇到了骗子。
2017年12月,竺小姐到上海某整形医院做整形手术。不知什么原因,青年男子沙某知道了这个情况,而且,沙某还了解到竺小姐是以贷款方式支付手术费用的。于是,沙某向竺小姐虚构自己这家整形医院业务员的身份,谎称医院搞活动,即时还款可以减免一半贷款额。于是,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间,沙某通过支付宝陆续骗得被害人竺小姐共计35180元,用于还债和消费。
发觉自己受骗后,竺小姐立即向警方报案。2018年12月12日,被告人沙某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一家宾馆内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今年5月,沙某被提起公诉。5月16日,上海长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庭查明,今年30周岁的沙某,2008年7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千元。2013年5月刑满释放。沙某这次犯罪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庭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该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提醒】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先进的美容医疗技术,也确实为人们实现美好愿望提供了可能。但是,现实地,客观地、理性地来说,任何医疗措施都是存在风险的。而作为一种商业存在,美容诊疗市场无疑存在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状况,这就更加需要需求者仔细甄别。而当“天上掉馅饼”的场景出现时,更需保持清醒认识,心存一份应有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