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先诱骗贩卖朋友妻 又冒充身份拐骗买主女儿

2015-12-30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19℃

一男子为牟取非法利益,竟假借带朋友上街买手机,将朋友精神妻子骗走贩卖获利,后又冒充被拐女子的大哥多次到买主家中,连哄带骗将买主儿女拐走。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以犯拐卖妇女罪判处蒙某坚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现年56岁的蒙某坚是广西横县那阳镇人,2014年12月的一天,蒙某坚得知邻村其一个叫“九哥”的朋友娶了一个疑似精神病老婆“妹丢”(自称“宁宁”,具体身份信息不详),后其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好朋友简某昌(已判刑),并提议将“妹丢”骗出来拐卖,还说他认识有专门拐卖妇女的人,后两人一拍即合。几天后,蒙某坚伙同简某昌一起去到朋友“九哥”家中,一起吃饭后故意约朋友上街买手机,当三人一起去到街上时,简某昌借故离开返回朋友家中,以出去找老公为由将朋友妻子骗至钦州市灵山县城。

两人在灵山县城会面后,为了顺利将“妹丢”卖出,蒙某坚找到了龚某东、“三姐”(均另案处理),并经商量后,由蒙某坚和“三姐”分别装扮成“妹丢”的大哥和姑姑,后以价格人民币7300元将“妹丢”卖给了灵山县陆屋镇的黄某,蒙某坚分得现金一千多元。

十多天后,蒙某坚嫌分得的钱太少,约上同伙简某昌再次去到黄某家中,以“妹丢”母亲去世为由向黄某索要了现金人民币1000元,并得知黄某家中有一个已嫁人的精神女儿黄某兰,蒙某坚便借故单独套近,并听黄某兰诉说自己与婆家关系不好,经常一个人回娘家住,蒙某坚想到黄某兰应该容易被骗,加之刚拐卖朋友妻子得钱不多,便心生拐卖黄某兰的赚钱主意。

2015年3月4日,蒙某坚再次扮成“妹丢”的大哥身份,窜到黄某兰家中,以带出去玩为由将被害人黄某兰从家中骗走,后带至横县其住宅处伺机出卖获利。期间,蒙某坚三次与黄某兰强行发生性关系。

2015年3月8日,被害人黄某兰的父亲向公安机关报案,3月11日,公安民警在被告人蒙某坚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并成功将被害人黄某兰解救出来。

另查明,被告人蒙某坚曾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8月15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0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