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借租房抢劫房东获重刑

2015-12-30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26℃

近日,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的龚某某抢劫一案,经庭审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龚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15年9月8日上午,被告人龚某某产生通过查询网上租房房主信息、引诱房主见面、伺机抢劫房主的想法。当日9时许,龚某某通过“58同城”上发布的信息,同被害人赵某某联系后,借口要租房,由赵某某陪同到其出租房看房。当天15时许,被告人龚某某又借其母亲要来看房、签合同为由,同赵某某约好到出租房见面。尔后,龚某某购得透明胶布,并携带刀具,到赵某某的出租房内。在屋内,被告人龚某某再次确定房中无人后,趁被害人赵某某不注意的机会,用麻绳勒住赵的颈部,持刀威胁赵不准呼救,并用麻绳和透明胶布将赵捆绑后,将赵提包内的470元现金抢劫走。

被告人龚某某2011年因抢劫罪被判刑,2014年才刑满释放,但仍不思悔过,好逸恶劳,有预谋、有计划、有目的的寻找被害人,在私人家中实施犯罪,其行为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社会危险性。不仅给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了双重伤害,而且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使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给城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学习、娱乐带来极大威胁。

该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龚某某才用暴力方法,入户抢劫公民财物,侵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且系累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