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为牟利与人合作销售外围股指期货,通过发展下线设点,还指使弟弟到各点进行管理,再由下线怂恿他人购买买升或跌,按每升、跌1点300元进行输赢,从中非法牟利。近日,福建省漳浦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两兄弟张某平、张某惠批准逮捕。
2015年6月,钟某(在逃)找到张某平,叫张某平与其合作销售外围股指期货,承诺每手给予张某平抽利300元,张某平觉得有利可图,便欣然答应。紧接着,张某平先后发展了郭某、林某等人(另案处理)为下线,分布四个点,并指使自己的弟弟张某惠将钟某提供的操盘手载至各点并在各点负责所有事务,然后由下线分别纠集人员在各自的点向张某惠购买外围股指期货,每手交易金额至少300元,买跌买涨,每跌、涨一点,参与购买股指期货的人员便可盈利或亏损300元,参赌人员盈利或是亏损的金额,都由钟某赚取或支付,张某平赚取钟某返还的每手股指期货300元的手续费,郭某、林某等各个下线赚取张某平返还的每手股指期货220元或250元的手续费。2015年7月底至9月份,张某惠在郭某、林某等下线的点先后向吴某、洪某等人销售外围股指期货7000余手,总交易额1400万余元,张某平两兄弟从中抽利3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