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一团伙冒充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货车,后将货车上的货品出售后再将货车归还给货车司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依法对廖某某抢劫一案提起公诉。
2012年7月,廖某某伙同韦某、黄某、庞某(后三人已判刑)商议后决定冒充警察到高速路上拦截运输冻肉的货车,再把冻肉抢走并卖掉得钱。同年7月25日,廖某某驾驶一辆租来的黑色丰田小轿车,准备了手铐、停车牌等物品,搭乘韦某、黄某、庞某后决定开始行动。
当晚,廖某某等人到广西南宁接到韦某林,后驾车在南梧高速公路寻找作案目标。在南宁高速公路伶俐互通路口,黄某、韦某林发现开往横县方向的一辆桂A牌照冷冻货车后,即通知廖某某、韦某开车过来接应,并让庞某到横县高速入口“看风”。廖某某开丰田小轿车搭韦某、黄某、韦某林追赶冷冻货车,在南梧高速公路贵港段,韦某、黄某、韦某林使用停车牌以“警察查车”的名义将冷冻货车拦停,并将货车司机张某、卢某二人押上丰田小轿车,用手铐将二人铐住,并开车将两人押往南梧高速公路木格出口附近的路边进行看守。韦某林则驾驶冷冻货车开至广西横县城区的一个停车场内,几人将冷冻车上的货物卸到另一辆货车上,转移完后,才放货车司机二人驾驶冷冻货车离开。事后,廖某某等人销赃得款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