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男子高某为了赚钱,在本市某村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租赁民房擅自开设“炼锌作坊”,非法处置含锌重金属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日前,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高某等五人提起公诉。
经查,2014年3月,高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知土法炼锌具有较大的利润,于是在本市某村(系一级水源保护区)租赁了一处宅院,并购置了土法炼锌设备,未经审核审批就开始炼锌。高某从外地购进锌土数十吨,并雇佣了四名同乡利用“离心机”对含有锌等重金属的锌土原料进行分离,然后将分离出的大颗粒通过高温熔炼出较高纯度的锌水,倒入模具,经冷却后制成锌锭存放。
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作坊进行了查处,当场查获已经制成的锌锭400余块及部分已经分离出的含锌大颗粒物质数十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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