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滥伐林木被判补种千余棵树苗

2016-03-13 来源:正义网 热度:1391℃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联合连云区法院、赣榆区林业局现场监督、指导了一次特殊的判决执行,滥伐林木者王某在赣榆区吴山林场种下1940棵黑松树苗。这是连云区检察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护生态环境的又一成功案例。

2014年12月,王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赣榆区城西镇港西村林地内非法采伐杨树163株,折合林木蓄积23.8立方米。受理案件后,连云区检察院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根据与法院、林业、环保等部门建立的办理资源环境案件协作机制和以往办案经验,在上级院的支持、指导下,聘请林业专家出具生态损失评估报告,提出修复方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被告人王某的滥伐林木罪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法院以的形式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责任,以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

2016年1月15日,当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检察院刑事和民事诉讼请求,以滥伐林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同时判令王某于2016年3月在指定地点补种3年生黑松树苗1940棵,以修复被其犯罪行为破坏的生态环境。王某表示服判,自愿“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