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底某日清晨8时左右,上海松江警方接报称,在G60高速上海往杭州方向枫泾段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小轿车相撞事故,车损十分严重。随后,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及120迅速赶往事故现场。不幸的是,急救医生到达现场后即确认两人已经死亡,另有四人重伤,肇事大货车司机随后被传唤至派出所。结合小轿车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及肇事司机供述,民警基本还原了该起交通事故。
大货车司机王某供职于上海某物流公司,平时都是老板直接打电话派发工作,哪里有活车子就开到哪里,并没有集中停放的地方。事发前一天下午王某从浙江装好货后返回上海,下午18时左右,王某在浙江嘉绍服务区睡了一觉,晚上11时继续往上海方向开。次日凌晨1时左右,王某又在杭州服务区睡了一个多小时,随后继续开车,于凌晨3时多到了上海外高桥,随后进港卸货。卸完货物时已经是早上5点,王某便去附近的小餐馆简单吃了个早饭,然后回到车上休息。早上7时左右,王某再次驾车驶上G60去浙江装货。
事故受害者李某自己经营一家小装潢公司,平日常往返于沪杭间的多个工地。事发当日早上,李某驾车载着几位员工去杭州某工地施工。据车载记录仪显示,当日7时55分许,李某驾车从右侧行车道内缓缓驶入应急车道,约1分钟后被后面车辆撞击挤压,李某及后排一位乘客当场死亡,车上其他人都不同程度受伤。民警赶到后,王某在事故现场投案自首,并承认自己因疲劳驾驶酿成事故。
案发后的交通事故书认定书证实,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疲劳驾驶,导致与被害人李某车辆发生碰撞,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行驶至事发地点时因接听电话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的行为扩大了事故后果,负事故次要责任。松江区检察院在审理该案后,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法院依证据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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