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赵珮珮 李红艳 货车司机为非法牟利,竟打起了在运输货物途中置换轮胎的歪主意。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审理查明,程某原系南昌市某物流公司的货车司机(只负责开车,不维保车辆)。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1月5日期间,程某先后三次驾驶公司货车在运输货物过程中,将公司货车上的4条双星牌新轮胎、4条奥森牌轮胎与他人的旧货车轮胎置换,赚取差价2250元。为防止同事揭发,程某事后分给同车搭档孙某500元(孙某未参与)。
经南昌市西湖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4条双星牌轮胎和4条奥森牌轮胎市场价格共计5326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