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驾驶证未满一年,在路况十分复杂的情况下仍欲越线超车,不料车头左侧撞上了一辆倒地的电瓶车,惊慌失措的他随即驾车逃离现场。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邵某提起公诉。
现年21岁的邵某是南通市海门市人,于2014年底拿到了驾驶证。2015年4月3日晚8时左右,邵某驾车经过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川港大街时,忽然发现左前方的反向车道上停有一辆白色的越野车,越野车右侧还有一辆正在行驶着的电瓶车,同时,自己所在车道的右方也有一辆电瓶车。在如此复杂的路况下,作为驾驶新手的邵某非但没有减速慢行,反而试图加速超过右侧的电瓶车。就在他驾车越过中心单黄线并猛踩油门超过右侧的电瓶车时,突然感觉车头的左前方有一个黑影撞了过来,并明显感到车子震了一下,邵某随即猛打方向盘至右侧路边,因为天黑从后视镜中并未观察到什么,内心恐惧的他停留几秒后便仓皇驾车离开。
原来,被撞的人是安徽籍小伙王小明(化名),年仅17岁,在川姜镇一家纺织企业打工。事发时他正一边打电话,一边骑电瓶车,车子本身就不平稳,待到靠近白色越野车时,没有想到这越野车的车门突然打开,并刮到了电瓶车的把手,摇晃中,电瓶车也便倒地了。可就在此时,这倒地的电瓶车“恰巧”又被对面越线超车的邵某撞了一下。之后,王小明便倒地失去了知觉。后来经过抢救,王小明虽然没有了生命危险,但是颅脑受到损伤,认知功能产生障碍,落下了终身残疾。
后经查明,当时驾驶白色越野车的人名叫李梅(化名),现年28岁,通州区石港镇人,现租住在川姜镇川南村。当天晚上,她驾车带着父亲来到川姜镇准备买衣服,就在她所驾驶的汽车停在一家潮流男装店门口的机动车道上时,由于并未观察车后方情况,便立即打开驾驶室门准备下车,当车门开至三分之一时,只听“砰”的一声,一辆电瓶车摔倒在车门左侧。李梅立马下车观察情况,发现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倒在电瓶车旁,脑袋下面一摊血,遂立即向当地警方报了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派员赶到案发现场,经过勘验检查,发现了除白色越野车外另有肇事车辆的线索。后来通过对现场监控视频分析研判,以及查阅事故地点附近查报站卡口过境车辆的照片,发现仅有的一辆轿车与肇事车辆极为相似。于是,通过进一步查找车辆信息,终于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邵某,并将其迅速抓获归案。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邵某对其交通肇事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通州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一个是任性越线超车,一个是麻痹大意随意开车门,一个是骑着车子打电话,虽然李梅和邵某在这起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王小明承担次要责任,其中邵某因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这起看似充满了各种巧合的事故背后,反映的却是交通行为中的各种陋习。为了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一是驾驶人员停车熄火后,切莫忘记在下车之前首先要仔细观察车后有无来车或来人情况,同时建议乘客从右侧车门下车,而驾驶人员必须在确保车后方无来车或无来人的情况下才能下车;二是超车作为一种常见的交通行为,其中却暗藏不少“杀机”,因此驾车外出请按车道有序行驶,不要强行超车,尤其是在路况复杂时,更需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切记不要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速行驶;三是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虽能较好地满足市民出行的需求,但是其毕竟速度相对较快,如果骑车的人安全意识不强,也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对此建议电动车驾驶人员在驾驶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时刻绷紧安全行车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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