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6日上午10时许,梁某来到郭某家做客闲聊。期间,76岁的郭某提出欲与梁某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在被梁某拒绝后,郭某产生了杀死梁某的想法。郭某拿起一根铁椎砸向梁某头部后脑勺,又朝梁某的头上击打了四五下。
因怕事情败露,郭某叫来妻子司某(74岁),一同将梁某抬至东屋藏匿。几天后,郭某将尸体肢解,分装在四个编织袋内,于2月1日早上,郭某将装有尸块的四个编织袋抛到附近桥下。2月27日,附近群众到桥下干活时发现异常并报案。
博爱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郭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司某明知丈夫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而提供帮助,其行为均涉嫌故意杀人罪,遂依法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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