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夜间见彩票店门未锁、店主熟睡便入室行窃,拿着偷得彩票兑奖时引怀疑被抓。2016年7月29日,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6年4月的一日凌晨,池某骑着摩托车经过赣州经开区的一家彩票店,发现门口的卷闸门半开着,店门没有锁,便起了偷窃的心思。池某进入彩票店听见有人在里面睡觉,便轻手轻脚的将抽屉里的400余张刮刮乐福利彩票和700余元现金全部拿走,还走进里屋将正在充电的王某的手机也一起带走并离开了彩票店。
池某回到家中,花了一晚上的时间将400余张彩票用硬币全部刮开,挑出其中中奖的彩票放好就去上班了。第二天晚饭后,池某带着其中10张中奖的彩票和女友散步,到离家较远的另一家彩票店中购买了三张一样的彩票后,再拿出自己之前偷得的彩票兑奖。
池某不知王某在得知失窃后就已向赣州市福彩中心汇报了被盗的情况,福彩中心随即向全市的彩票站点通报了被盗彩票的编号。此时拿着池某要求兑奖的彩票的彩票店员留意到这几张彩票和通报的彩票尾号一样,怀疑这就是被盗的彩票,为了不惊动池某,店员先给池某兑了奖,等池某离开后就打电话通知被盗的彩票店主王某前来确认,经王某确认这几张正是被盗的彩票。
王某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池某被抓捕归案后,公安人员在其女友处查得被盗的手机和面值约4000元的刮刮乐福利彩票。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池某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