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王莹 通讯员何洁 两男子发放高利贷,并采取言语威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强行带上车辆等软暴力形式向被害人收取高利贷欠款。日前,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李某某。
经查,范某某、李某某为了挣取高额回报,共同出资进行放贷业务,他们通过张贴贷款小广告的模式在闽侯、福清等多地广发贷款信息,并按照砍头息的形式与借贷人签订虚高债务的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10天内还款,逾期1天需支付百分之一的违约金。按照该模式,范某某、李某某从2015年年中至2017年年底,非法获利10多万元。
遇到借贷人无法偿还债务情况下,范某某伙同李某某等人对多名借贷人员采取言语威胁、扬言揭发隐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强行带上车辆、在住宅内外喷字、到办公场所吵闹阻工等软暴力形式实施催债,借贷人员迫于压力、恐慌,不得不继续支付高额“违约金”或通过变卖其他财产的方式付清贷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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