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设局寄快递被判刑

2019-08-26 来源:法制网 热度:952℃

法制网讯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罗曼 陈敏臻 侯某在某次快递员不规范操作获赔后,误以为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侯某便决定敲诈快递公司。日前,经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仓山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8年2月份,被告人侯某曾因快递员不规范派发快递行为向快递公司客服投诉并获得赔偿费人民币200元。根据国家规定,快递公司从事快递业务必须要对客户进行实名验证,如果违规将面临高额罚款。在实际中快递员揽件时普遍存在不严格把关身份信息的现象,侯某了解这一情况后遂产生利用该规定敲诈快递公司的念头。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间,侯某先后3次在安徽合肥庐阳区、福建福州鼓楼区两地邮寄快递时谎称没有带身份证,要求快递员通融仅报身份证号码,致使快递员没有进行寄件人实名登记。在快递寄出后,侯某便以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实名验证从事快递业务向快递客服打电话进行投诉,并要求该快递站点的主管与其直接联系。在快递点主管联系后,侯某便以快递公司要面临的高额罚款作为威胁索取钱财,共计勒索人民币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