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齐霄 董雯 10月25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新型网络赌博罪案件,为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女)赌博罪一案,东昌法院刑事庭法官提醒大家:手机打麻将有骗局风险且组织者涉嫌犯赌博罪。请大家注意。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使麻将桌被一个小小的手机替代,由于手机平台的性质,大家利用手机APP玩麻将游戏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只需要一部可以上网的手机就能参与,快捷且具有隐蔽性,使得麻将APP的热度迅速升温。但有些人却因此动起了歪脑筋和坏心思,利用网络软件从事违法犯罪的盈利活动,在此提醒大家:网络并非犯罪的法外之地!
案件中,被告人刘某于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在通化市东昌区某小区11-1-701室内,以营利为目的建立名为“钢炮亲友团”的赌博微信群,在该群内通过“吉祥棋牌”软件组织群内玩家进行赌博,参赌人数累计20余人、抽头获利累计人民币5100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赌博罪。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依法追缴被告人刘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100元上缴国库。
那么,手机麻将赌博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群众在亲友间使用该软件平台进行娱乐是可以的,但如果涉嫌“抽水”、人员在20人以上、累计金额在5万元以上,则涉嫌犯赌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