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斗殴行贿非法拘禁涉黑团伙主犯被判25年

2019-10-31 来源:法制网 热度:972℃

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10月25日,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团伙涉黑案件,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经审理查明,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曾某祥、王某梅为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组织、领导其家族主要成员,在怀德镇、双城堡镇、永发乡等公主岭市北部乡镇,有组织、有计划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曾某祥、王某梅为首,侯某元、王某、王某某为骨干成员,刘某会、王某兰、李某、唐某、曾某、边某发、汪某范、马某侠等人为一般成员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成员于2010年至2016年期间先后实施合同诈骗犯罪16起、诈骗犯罪1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15起、非法拘禁犯罪2起、敲诈勒索犯罪2起、聚众斗殴犯罪2起、寻衅滋事犯罪2起、行贿犯罪1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曾某祥、王某梅等人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曾某祥、王某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合同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