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上半年提前实现“逃犯清零”目标

2020-08-03 来源:法制网 热度:643℃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从7月20日起,中央扫黑除恶特派督导组进驻浙江省温州市,开展为期10天的督导,以“六清行动”中的弱项、短板为靶向目标,以上级挂牌督办、交办的案件和线索为重点,进行全面督导,确保督准、督实、督出权威。

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今年以来,温州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专项斗争三年决胜目标,强力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后续工作、重点市推进、“六清”和十大专项行动等任务的落实。上半年共打掉黑恶团伙24个,抓获各类团伙成员802名,扣押非法资产3.55亿元,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90起376人;一审、二审分别判决涉黑恶案件50件160人、26件143人,提前实现“逃犯清零”“线索清仓”两项目标。

劝投追捕双管齐下

提前完成逃犯清零

温州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中心工作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市扫黑办和相关部门具体抓,形成了条块协同、齐抓共管的合力。

今年4月,全国扫黑办部署开展“六清”行动明确要求9月底前实现“逃犯清零”目标,温州公安对标行动目标,强化主力军担当,完善追逃工作机制,劝投、追捕双管齐下,资源、手段聚合发力。

温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罗杰说,自专项斗争以来,温州公安高度重视涉黑涉恶逃犯缉捕工作,逐人成立专案组,综合运用情报研判、定向抓捕、劝投归案、境外缉捕等措施,于6月10日清零,涉及温州的64名涉黑涉恶部督目标逃犯全部到案,其中5人在疫情期间从国外回来投案,“逃犯清零”数量居全省第一。

温州公安在“逃犯清零”行动中积极开展劝投,宣传“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营造逃犯主动投案归案的强大声势。在强大的追逃攻势和政策感召下,有19名部督逃犯相继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远的在越南、老挝等境外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2018年4月,苍南公安通过排查发现,一个以白某某为首的涉黑组织通过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恶劣。

得知线索后,苍南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优势警力对该涉黑组织发起攻击,抓获组织成员35人,破获刑事案件21起,缴获枪支2支以及大量的斧头、狼牙棒、管制刀具等物品,查扣涉案车6辆及大量现金和银行卡。

最终,该涉黑案中的被告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至二十年不等,其中主犯白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然而,该组织成员叶某某于公安机关收网前畏罪潜逃至他乡,隐姓埋名,后被公安部列为涉黑部督逃犯。

两年来,在“逃犯清零”工作中,温州市公安局实行市、县会同作战,依托多警种联动、多手段支撑,最大程度提升“清零”合力。市县联合专案组成员始终紧盯该名涉黑在逃人员,采取多种追逃手段,今年2月份,终于掌握了叶某某的落脚地。虽恰逢疫情期间,但专案组不畏艰辛,制订了精密的秘密抓捕计划,最终成功将该涉黑在逃人员叶某某抓捕归案。

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

2020年7月17日、20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等36名“土土金服”套路贷案件被告人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2015年6月以来,被告人王某、金某等人共同出资,纠集被告人袁某某、董某某等30余人,成立了浙江土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经营民间借贷为名,实际上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以车辆低息抵押贷款名义引诱被害人前来“贷款”,从中以“保证金”“服务费”“GPS安装费”“流量费”等名目向被害人收取费用,再以被害人还款逾期、二次抵押等为借口肆意认定违约,将被害人抵押车辆拖走,并以此相要挟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违约金”“拖车费”等费用,从中攫取巨额违法所得,逐步形成了以王某、金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袁某某等人为参加者的结构稳定、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其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嘉兴、金华等地开设“分公司”,继续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诈骗、敲诈勒索300余名被害人共计1200多万元,严重破坏相关县市民间借贷市场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自专项斗争以来,温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黑恶案件499件2300人,审结456件2093人,审结率91.4%,其中今年以来共受理黑恶案件93件,审结133件,平均涉黑案件办结期限90余天,是全省唯一涉黑案件在百日内办结的地区。

据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介绍,在专项斗争开展之初,温州检察就制定“六个一”工作机制,即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一个专业指导组,并针对重大敏感黑恶案件逐一跟踪指导,逐一备案审查,逐一跟庭听庭,逐一评查总结,在提前介入工作办法、黑恶案件质量管控机制等基础上,今年又出台全市检察机关落实主导责任工作指引和加强案件质效管理两大机制,规范提前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全流程质效管理,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温州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黑恶案件13件,其中平阳县检察院办理省级挂牌督办的刘某等人涉黑案,通过提前介入制作补充完善证据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证人40余人,将公安机关查实的涉案数额予以调整。

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温州检察机关今年共对345名涉黑案件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达76%。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等23人涉黑案,全部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案件快诉快判。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温州检察机关强化分析研判,以发送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今年以来共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6份,落实回访工作。如永嘉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等人涉黑案,针对其严重破坏国家自然资源的情况,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的查处力度,对38宗违法用地进行了拆除复垦,有力推动了社会综合治理。

挂图作战倒排时间

确保实现案件清结

围绕“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中心工作,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六大工作部署,决胜审判执行攻坚行动。

各基层法院主动立下军令状,挂图作战、倒排时间,确保实现“案件清结”硬指标,全面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做法,带动涉黑恶案件整体攻坚。目前,全市法院院庭长参与办理涉黑恶案件238件,占比高达71%。

温州中院院长徐亚农介绍,温州两级法院切实贯彻依法从严惩处方针,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坚持不拔高、不降格。目前,全市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恶案件333件1631人,审结261件1247人;二审受理涉黑恶案件112件750人,审结105件708人。

在一审判处的1247名罪犯中,5年以上有期徒刑303人,重刑适用率达24%。

在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温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黑恶案件办理质效。

瓯海区人民法院仅用时43个工作日审结的张某某为首的涉黑系列案件,系全省首例全案认罪认罚的涉黑案件。该系列案件涉及7个罪名、20余起违法犯罪事实,23名被告人普遍屡有前科劣迹,反侦查能力较强,又以割腕自杀、恐吓威胁等方式对抗。瓯海区法院做实排非、庭前会议等“三项规程”,特别是正确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对被告人释法明理、阐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减少被告人对审判的抵触心理,最终实现全案“认罪认罚”,做到“快审快判”。瓯海区法院审理涉黑恶案件“四稳五快六巧”工作法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平阳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涉黑恶势力案件进行社会效果预测评估的规定》,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已对40多名涉黑恶案件被害人、证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摆脱心理阴影,强化案件审理社会效果。

温州用足用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和成果,加强审执沟通,建立审判执行双向沟通反馈机制和执行应急机制,增强涉黑恶案件生效判决执行合力。截至6月底,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实际处置涉案资产总额为2629万余元。

温州市纪委还把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惩腐“打伞”,截至目前,温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恶“保护伞”、腐败和失职失责问题511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4人,组织处理207人,移送司法机关187人,查处人数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