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县法院紧急处理一起执行保全案件

2020-08-17 来源:法制网 热度:848℃

法制网讯 记者翟小功 通讯员滕艺娴 8月9日周日傍晚,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保全人潘某仲电话称:被申请人贾某军正在私自采摘法院保全的槟榔。收到消息后,乐东法院干警迅速归队,在执行局局长潘海带领下执行干警、法警一行5人迅速赶往现场。

申请保全人潘某仲与被申请人贾某军、侯某梅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于2020年7月27日向乐东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将被申请人贾某军、侯某梅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多建村委会道日村旁承包的槟榔园果树收益款620000元存入法院指定账户。

乐东法院经审查后于7月30日作出(2020)琼9027民初1273号民事裁定书责令被申请人贾某军、侯某梅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多建村委会道日村旁槟榔园(包括槟榔树果、龙眼树果)收益款620000元存入到指定账户。同日,该案立案保全,乐东法院已向被申请人发出通知书、告知书要求被申请人贾某军、侯某梅采摘须提前告知法院并将收益存入指定账户。8月9日,被申请人贾某军、侯某梅采摘槟榔未尽告知义务。

傍晚6时到现场后,被申请人贾某军已将采摘的槟榔打包装车,即将发车。情况紧急!一旦槟榔被拉走,法院将难以核实今日采摘的数量及交易金额。为保证保全槟榔收益,执行法官果断将出口暂时封锁对采摘槟榔的数量进行清点。

在清点过程中,被申请人贾某军拒绝配合法院工作,表示未收到(2020)琼9027民初1273号民事裁定书,不知道该槟榔园已被保全。面对当事人的无赖行为,执行干警立即与送达人员联系,因时值周日,很多干警正在返回单位的途中,这为查询到送达的材料增加了难度,后经克服各种困难,终查询到法院送达的信息,该裁定书当事人已于8月8日委托工人签收。

面对法院拿出的送达信息,被申请人贾某军及其工人才拿出已收到的裁定书承认错误。执行局局长借此机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向当事人释明保全的意义、法律后果及救济途径,后经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及协商,为保障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法院给被申请人留出了必要的生产费用。被申请人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槟榔收益打入到指定账户并表示今后将按法院发出的通知书履行义务。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保全对象的财产进行监控,防止其对财产进行恶意转移或者隐匿。因此如果对被保全人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可以为以后案件裁决的执行提供保障,同时也可以顺利推动案件的执行,对债权人实现自己的权利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