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范天娇 实习生汪涛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9月1日起,合肥市部分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以及破产案件,将集中至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把三类案件交同一法院集中管辖,在安徽法院历史上尚属首次,标志着该省法院跨行政区划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合肥市中院副院长赵甄表示,这三类案件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对法官素质要求比较高,进行集约化归口管理,既有利于优化专门法院建设,探索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也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权威。
法制网讯 记者范天娇 实习生汪涛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9月1日起,合肥市部分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以及破产案件,将集中至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把三类案件交同一法院集中管辖,在安徽法院历史上尚属首次,标志着该省法院跨行政区划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合肥市中院副院长赵甄表示,这三类案件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对法官素质要求比较高,进行集约化归口管理,既有利于优化专门法院建设,探索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也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