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依法用情化解三十五年信访案

2020-09-02 来源:法制网 热度:83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连丽娟

“老刘,最近怎么样?有时间了,到检察院来坐坐。”8月18日,一接到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张世光的电话,刘某连声说:“现在挺好的,心气顺了,也没什么想不通的。”

刘某是长达35年的信访人。1985年,他在某职工大学完成了3年学习。毕业之际,学校不为其颁发毕业证书,理由是学习期间有两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学校没有在毕业前安排补考,毕业时间到了,才说没有我的毕业证。”刘某想不通,连续多年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信访,要求学校为其补发毕业证。

2009年,在某职工大学校办工厂上班的刘某经学校同意,考取了技师资格证,但在聘任技师职务时没通过。理由是刘某2005年已经办了内退手续,不符合聘任条件。

“既然不符合聘任条件,为什么在我考试咨询时不说,挑灯夜读好几个月,通过了考试,又不聘任了?”毕业证的事情还没有着落,聘任的事又泡汤了,刘某怎么也想不通,又开始信访。

30余年信访无果,2017年2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学校为其颁发毕业证。法院审理后驳回其起诉。2018年11月5日,刘某情绪激动地来到新乡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

“刘某性格内向,长期信访让他精神压力巨大。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很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第一次同刘某见面,张世光就听他“絮叨”了3个多小时。刘某讲完后,感慨地说:“这么多年,你是第一个肯耐心听我把话说完的人。”

张世光与同事经调查发现,虽然学校的做法确有不妥,刘某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法院驳回起诉并无不当。

“刘某对学校的怨气主要集中在毕业证和享受技师待遇上,当初校方要是能耐心化解,也不至于拧成这30多年的‘死疙瘩’。如果简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程序上也许没有问题,但矛盾没有得到实质性化解,刘某的心结也无法真正解开。”在检察长支持下,张世光6次来到学校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35年的信访和诉讼,让刘某耗费了大量精力,但补发毕业证的诉求既不符合政策规定,对于已经退休4年的他也已经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张世光与同事推心置腹地同刘某谈政策、讲道理,析法理希望为他争取最好的解决办法。

为了让刘某信服,新乡检察院相继联系了新乡市社保局、新乡市律师协会和数名律师,针对其诉求中的专业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并召开现场咨询会,让刘某与各位专家面对面交流咨询,消除心中疑惑。

刘某终于被打动,“张检察官,检察机关是为我着想。我不再要求学校给我补发毕业证书,也不要求享受技师待遇了。”

2019年12月3日,学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来到新乡检察院,刘某当面倾诉了自己多年苦衷和怨气,校领导对过去处理问题的不妥之处表达了歉意。考虑到刘某的实际困难,学校决定对其救助1万元。

“行政监督案件‘破冰’难,难就难在进入检察程序的此类案件,大多具有历时长、矛盾深、对立严重的特点,申请人一旦没有达到预期诉求,就会对司法机关产生对抗情绪。刘某为了一个案子信访长达35年,在检察环节却最终同意息诉罢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法律和道理说进了他的心坎,取得了他的信任。”新乡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说。

本报新乡(河南)8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