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胡涛 近日,备受关注的广州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广州市花都区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以下简称卫洁垃圾厂)支付案涉场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344亿余元、服务功能损失费用1714万余元、鉴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44万余元;被告李永强在卫洁垃圾厂不足以清偿上述债务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在《广州日报》A1版或广东省省级以上电视台上发表声明,公开道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月11日开始,李永强担任卫洁垃圾厂的实际投资人及经营者。2007年5月,李永强代表卫洁垃圾厂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三联竹湖经济合作社先后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合作种植树木合同及补充协议,租用竹湖大岭北约400亩土地合作种植树木,卫洁垃圾厂可运送经筛选的垃圾上山开坑填埋、覆盖后种树。后李永强组织工人将未经处理的垃圾、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堆放在后山。经检测,卫洁垃圾厂倾倒垃圾的方量为407390.1立方米,质量为24.78万吨。经鉴定评估,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为1714.35万元。
李永强于2017年10月修建两个垃圾渗滤液收集池,从2017年12月至2019年1月按规定委托外运及处置垃圾渗滤液。2019年9月,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成立卫洁垃圾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小组,实施了包括完善渗滤液处置措施、对施工工地进行围蔽和规范管理、完善施工通道建设、改建垃圾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备临时设施以应对3月至9月的雨季和汛期等一系列项目前期整治工程,工程费用为3486200.49元。
在整治处理阶段,当地政府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委托中标企业联合体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主要工作,包括对需要清理的垃圾按组份分类,按规范进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对作业区的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置;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清理整治工作并通过验收,包括场地恢复和复绿工程等,工程费用为109955700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合计113441900.49元。另外,为确定本次事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共支出监测、鉴定、勘测费用448896.4元。
根据公益诉讼起诉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申请,法院裁定冻结、查封、扣押被告卫洁垃圾厂、李永强(包括其配偶)名下价值5000万元的银行存款、房产、汽车及其他财产;由被告卫洁垃圾厂、李永强先行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该费用的数额以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卫洁垃圾厂、李永强名下的财产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