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韩宇 11月19日,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沈阳首例审结环境行政诉讼案件。
此案中,公益诉讼起诉人起诉辽中区某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案件受理后,高新区法院选派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负责案件审理。合议庭通过召开审前会议、法庭询问等方式有序开展审判工作。宣判前,在认定事实、明确职责、释法明理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被告行政机关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在案件审理期间组织相关单位及时恢复林地。经合议庭现场勘验,对涉案土地违法种植农作物进行清理并栽植树木,已经全部恢复林地原状,恢复林地面积87亩,补种杨树4872棵,行政公益诉讼目的已全面实现。合议庭依法审查公益诉讼起诉人提交的撤诉决定后,经合议庭评议作出准予撤诉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