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美容”为幌子实则集资诈骗长沙一男子获刑14年

2020-10-21 来源:法制网 热度:797℃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王俐 肖彬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果有机构和你说美容“费用全免”,你会心动吗?10月20日,《法治日报》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获悉,有511人因爱美参与了“全免”美容体验。经该院提起公诉,为美容人士提供服务的黄某涉嫌诈骗罪、非法集资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黄某今年35岁,曾经在医疗美容行业工作多年,熟知行业销售提成规则。2017年10月起,黄某先后注册了湖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长沙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以免费做美容的名义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宣传、推广。以公司的名义跟想做美容手术的客户签订协议,双方约好,客户在指定医疗机构全款做手术,黄某一年内分12期将费用全额返还。

“如果客户需要贷款,我就介绍贷款 公司给她们并协助办理贷款手续,客户只需支付贷款利息。”黄某说,根据合同约定,获得免费美容手术的客户,每月应当在自己微信等自媒体中对该美容公司免费做宣传、推广。

这一模式吸引了不少顾客,2017年10月以来,黄某通过本人及其代理共招揽参与“全免”的美容客户511人,涉案金额高达2600多万元。此外,黄某还从医疗机构拿到了每次手术费用60%—75%的巨额佣金提成。除案发前已按合约退还的美容费用,黄某非法谋利690多万元。

2018年1月,黄某在未取得合法资质、未正常开张运营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招商会等面向社会宣传投资其筹建的医疗美容公司,并承诺投资项目正式启动后6个月全额返还投资资金,且每季度分红一次。通过此举,黄某非法吸收资金235万元。2018年9月,黄某又谎称收购郑州某整形公司股份,面向社会出售该股份,骗取黎某等人32万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黄某涉嫌以免费医疗美容等为幌子、谎称投资美容项目返本且定期分红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综合黄某犯罪的事实、性质、当庭自愿认罪等情节以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追缴黄某犯集资诈骗罪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彭某等人;责令黄某退赔骗取黎某等人的资金及集资参与人张某等人的本金;扣押在案的黄某家属代其退缴的人民币四十六万元,按比例发还给前述被害人和集资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