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建立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破产案件“减震落槌”

2020-10-28 来源:法制网 热度:774℃

法制网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元春华 张俊 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妥善推进企业破产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下称协调联动机制),成立协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携手推动企业破产工作的稳妥高效开展。

《通知》对协调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工作机制和相关要求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市政府办公室、市法院、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19家成员单位协助人民法院和破产案件管理人办理破产处置工作的事项,要求各成员单位发挥部门作用,强化全程协调,协调解决破产审判涉及的产权瑕疵、资产处置、债务处理、职工安置、产业调整、社保费用、税务办理、信用修复、工商注销、破产费用保障以及刑民交叉、打击逃废债等重点难点问题。

《通知》确定了三大工作机制:一是联席会议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就相关工作情况、问题及工作计划进行通报、研究。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二是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通报破产审判的相关政策、重大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府院联动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三是经费保障机制。设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破产案件管理人自愿从管理人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和社会机构或个人自愿捐助的资金。

《通知》还以附件形式下发《抚州市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就破产援助资金的来源、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提出了要求。

“企业破产案件除了要解决公平清偿债务等法律问题外,还涉及职工安置、社会维稳、企业信用修复等诸多非司法综合性事务。”抚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在处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中,要实现“减震落槌”、案结事了,就离不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这也有利于发挥政府行政协调优势以及法院破产审判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