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王家梁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贵州省六盘水市成功打掉周光宇等21人涉黑组织,并持续推进“打网破伞”。目前,专案组已向钟山区纪委监委移送该涉黑案“保护伞”线索15条,区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其中涉及“保护伞”人员14人,移送六盘水市纪委监委党纪立案两人。针对该案“保护伞”线索,还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之中。
2019年7月2日,钟山区人民法院对周光宇、周勇等21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周光宇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周勇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8年不等。
据了解,周光宇利用家族黑恶势力,欺压百姓,侵占集体资产、强迫交易、非法拘禁,为非作歹,令广大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
时间回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周光宇还是一个“小混混”,长期在水城县原玉舍乡、钟山区原德坞镇、凤凰乡等地偷鸡摸狗,招摇撞骗。每当家人和别人发生口角时,周光宇就伙同组织成员对他人大打出手,而受害人迫于他的淫威,不得不妥协。
其子周建曾因与别人打乒乓球发生摩擦,把人砍伤住院10多天,最后仅赔偿800元,对方敢怒不敢言。而后,周建还因伙同他人持火药枪及刀具到水城县铁合金厂实施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子周勇曾因酒后伙同陈某某等人将人打伤致死,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周勇仍然不思悔改,纠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刑释人员、吸毒人员,为非作歹。
2004年,周光宇得知将成立钟山区凤凰街道松坪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资管委),便通过组织成员张某某、尹某某收买吴某某等人,在投票选举资管委主任时成功当选。同年,周光宇又以主任助理的身份进入八一居委会。其间,周光宇纠集组织成员以恐吓、收买、笼络等形式迫使支书、主任辞职,并且经常随意辱骂、威胁、辞退工作人员。
2007年11月,八一居委会换届选举当日,周光宇安排其家人和组织成员到会场搞“服务”,监督、威胁村民给其投票。如愿披上基层政权负责人这一合法“外衣”后,周光宇又指定、扶持家族成员、组织成员进入基层组织,逐步将八一居委会变成其“一言堂”,大肆侵占集体资产。
2009年,周光宇、周勇带领组织成员与其他团伙进行了两次大规模殴斗,均以胜利告终,使得该涉黑组织在当地恶名昭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