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黄辉 通讯员刘国华 严海平
黄某本是执业医师,还与人合伙开了诊所,但因贪图小利,向吸毒人员出售管制类精神药品,最终被判刑。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黄某在诊所上班期间,会根据病情给病人开处方,用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治疗咳嗽。后因为贪图小利,对无明显症状或者没生病的人,不开处方直接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2019年5月两次分别以每袋人民币5元的价格卖给杨某15袋、40袋“奥亭”牌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得赃款人民币275元。2020年1月、5月,先后四次以每袋人民币8元的价格分别卖给李某50袋、150袋、150袋、46袋“奥亭”牌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得赃款人民币3168元。
2020年8月12日,被告人黄小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黄某的家属代为退缴了违法所得人民币344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是吸毒人员,违反国家的管制性规定,多次向他人出售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属于情节严重。被告人黄某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又退缴了违法所得,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