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王林利 3月13日,游某、曾某、杨某因在列车上拒不配合列车乘警工作,多次辱骂脚踹乘警,并将乘警的执法仪、装备及防护用品扯落,涉嫌妨害公务,被铁路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3月11日上午11时许,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库尔勒公安处乘警值乘的由成都开往喀什的K453次列车运行在张掖至清水间,一名男子在9号车厢内抽烟,乘务员发现后立即对其进行制止,多次劝阻无效后通知了乘警。接报后,两名乘警立即前往处置。现场男子正在饮酒且满身酒气,对乘警口头传唤其到餐车接受调查的要求拒不配合,并辱骂拉扯脚踹乘警,将一名乘警的警帽、口罩、执法记录仪打落,左肩肩章也被男子扯落掉地。
为避免引起周围旅客围观,造成不良影响,乘警欲将其强制带离,却遭到旁边一名女子和另外一名男子阻拦,涉事男子对乘警的辱骂也变得更加大声,并欲向乘警投掷饮料瓶。乘警多次口头警告无效后果断使用警用催泪喷射器将该男子制服,并在9号车厢对其面部清洗后带至餐车。
经查,涉案男子姓游,阻拦民警的女子姓曾,系游某妻子,另外一名男子姓杨,系游某朋友。当日午饭前,三人喝了近700毫升高度白酒。
案情发生后,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库尔勒铁路公安处组织治安、法制、乘警等部门开展调查走访、证据固定等工作,并请求兰州铁路公安局武威公安处嘉峪关站派出所酒泉警务区就近增派警力支援。
约束醒酒过程中,游某一直借着酒劲,大声辱骂乘警和列车工作人员,其妻子曾某也大喊大叫,满口污言秽语。13时10分许,列车到达嘉峪关站,列车乘警将游某、曾某二人移交嘉峪关站派出所进行处理。
在结合现场执法仪视频,开展事件后期调查中,发现游、曾二人同行人杨某也涉嫌妨害公务。3月12日4时40分许,列车途径库尔勒时,库尔勒铁路公安处民警将杨某带下列车,依法进行讯问,并于次日由民警带其乘坐列车返回交由嘉峪关站派出所处理。
目前,嫌疑人游某、曾某、杨某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兰州铁路公安局武威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