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莹 通讯员林菁菁
3月18日10时,随着福建省闽侯县洋里乡田垱村村委会门前一锤庄严的法槌声响起,闽侯县人民法院生态庭法官公开巡回审判一起失火罪案件。
被告人周美华是该村的村民,2020年2月25日,周美华在洋里乡田垱村山脚下干农活清理杂草时,在没有采取任何防火措施的情况下用随身携带的火柴点燃成堆放置的干枯茭白杆。后因突发大风,火势瞬间引燃农田附近的杂草和芦苇杆,并迅速蔓延引发山场森林大火。周美华用锄头、竹子杆灭火但效果甚微,后呼叫村干部和当地村民协助才将大火扑灭。经鉴定,周美华造成森林过火面积106.6亩,其中林地过火面积51.3亩,非林地过火面积55.3亩。
案发后,被告人周美华已与田垱村委会签订补种复绿协议书,同时出具补种复绿承诺书,并得到田垱村委会及受害农户的谅解。庭审中,周美华深刻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认罪认罚,表示愿意依照补种复绿协议进行生态修复。法庭综合考虑周美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已签订补种复绿等情节,法官就地宣判,周美华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周美华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服从判决。
此次巡回审判,来自田垱村周边的群众及当地护林员、村干部共100余人旁听了整个庭审,法官在庭审中释理明法、法庭教育,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庭审结束后,法官向现场人员分发宣传手册,张贴通过扫描二维码可查看防火知识的海报,召集检察官、森林公安民警及护林员、村干部、群众座谈,在春耕森林火灾易发时节为群众送去法律“及时雨”。 闽侯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是回应农村偏远山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了巡回审判的法治弘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