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4月28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志甬一行先后深入到乌翠区美江木艺有限公司、伊春永达工艺品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在认真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之后,强调企业要必须做到依法经营,并表示检察机关一定会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需求,保证企业全身心投入生产,并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相关政策。
同日下午,由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李迎涛带队一行深入到伊春市郭记森林食品有限公司,伊春金熙酒业有限公司两家民营企业,调研经济发展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邀请企业负责人填写“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针对企业提出的建议给出了明确答复。
乌翠区院聚焦社会发展新常态、新特点,主动提供多元司法服务。4月29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守国、薛树雁一行五人到乌翠区新昊森林食品有限公司、伊春黑尊科技有限公司、天隆集团伊春桦肽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伊春药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走访问需,提供法律服务。
走访中,他们详细了解了企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邀请企业负责人填写“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四家企业负责人十分感谢检察机关走访民营企业并提供法律服务,希望能定期为民营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4月29日,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李鹏及部门全体干警前往乌翠区冲锋林场进行普法宣传。
李鹏结合在办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砍自家院子的林木或砍伐风倒木不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在林场召开“以案释法”现场会。
现场会上,李鹏通过分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案件发生的原因,围绕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罪的构成、量刑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结合近年来高发在群众身边的电信诈骗案,对犯罪分子惯用手法、作案方式等进行了详细介绍。
现场会后,干警深入群众家中,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单、进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做到挨家挨户、不漏一人,积极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并表示检察机关在今后会更好的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为”。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乌翠区院立足检察机关职能,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身边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通过调研准确掌握了民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相关需求,找准服务企业的落脚点,为服务企业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宋俊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