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拆除危害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流动炸弹”。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通过进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发现,在该区有部分箱式货车违法私自改装成加油车,在箱式货车货箱内加装油罐、油管、流量计等加油设备,为在该区境内施工的工程施工车辆、机械加注燃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油罐车属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方能上路,在加油时必须静电接地和保证安全距离,在操作时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非法加油车缺乏运输资质、正规过滤、处置设施及安全保护措施,极易引起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及爆、燃等安全隐患,流动加油车因此被称为威胁公共安全的“流动炸弹”,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针对非法流动加油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工作,检察干警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并向上级院汇报,取得上级院支持,并将非法改装加油车等存在突出安全隐患,违法存储、运输、售卖等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建议应急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存在的上述违法问题进行查处,督促其积极依法履职,相关部门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全部采纳,并立即行动进行处理。据了解,目前公安机关已将非法改装的3辆加油车查扣,并责成、监督有关部门把改装的油罐、加油泵、流量计进行拆除。(李惠天)